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整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的部署要求,深入查找解决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招投标程序,努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
从我市实际出发,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通过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行为,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促进招标人依法履行招标采购主体责任,依法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行为,督促各级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有效解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迈上新台阶。
二、整治内容
(一)公职人员非法干预招投标问题。重点整治公职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明示或暗示评标专家实施不客观不公正评价;操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问题。
(二)代理机构违法违规暗箱操作问题。重点整治代理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不遵守交易平台现场管理规定;代理机构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中标结果;代理机构泄露交易信息;代理机构考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专家违规操作管理混乱问题。重点整治专家收受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好处违规评审;专家不按标准客观公正评分;专家管理制度不健全;专家库更新不及时;专家评标评审动态考评不规范等问题。
(四)交易监管部门不作为监管不力问题。重点整治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和工作机制不健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违规违纪行为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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